当事人违反合同中的附随义务是违约吗?
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那么,当事人违反合同中的附随义务是违约吗,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附随义务的违反会承担法律责任吗?承担怎样的责任?
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讲解:
附随义务是指那些虽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的目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应该附随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对附随义务的违反,同样构成对合同的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有: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基于对给付利益的侵害而应承担之违约责任。可是当被侵害人的固有利益也受到了损害,当事人可否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呢? 我认为可以请求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责任。
违反附随义务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赔偿损失与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 60 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
\1. 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
\2. 协助义务 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
\3. 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
《合同法》第 43 条对此作了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反附随义务应承担怎样的合同责任,应根据合同关系发展的进程来分析。
\1.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一般认为,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然而缔约过失责任并不足以涵盖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民事责任。因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当事人一方在缔约过程之际有过失,而并不包括合同成立至生效前的这一阶段。因此应独立构建一种民事责任来界定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即先合同责任。不论最终合同是否订立,是否成立,是否生效,只要于订立过程中和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一方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均应承担先合同责任。
\2. 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适当履行合同,即债务人虽然履行了义务,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
违反附随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赔偿的范围应以履行利益为限。履行利益是合同当事人依合同履行本可实现的利益。在合同存在的情况下,违反给付义务的损害赔偿因其对给付利益造成损失固然以履行利益为限,对于违反附随义务也应该如此。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违反合同附随义务是违约吗,可以解除合同吗?
违反合同附随义务是违约吗,可以解除合同吗? 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更多]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符合一定条件的承包人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符合一定条件的承包人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黑龙江佳木斯专业律师高玉琼 解答: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符合一定条件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