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要约邀请可以撤回吗?
要约邀请就是一种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那么,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要约邀请可以撤回吗?
网友咨询: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吗,要约邀请对商业广告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吗?
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讲解: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要约邀请是可以撤回的。
根据《合同法》第 15 条的规定,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商业广告。广告一词有广、狭义之分。广义者包括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及分类广告(如寻人、征婚、挂失、婚庆、吊唁、招聘、求购、启示以及权属声明等广告),狭义者仅指商业广告,我国广告法所指即为狭义广告,其定义为: 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产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从其内容、对象、后果等方面判断,商业广告均不能构成要约,而是要约邀请。但如果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应视为要约,例如注明为要约或写明相对人只要作出规定的行为就可以使合同成立,即为要约。
商业广告则分为提出交易条件和单纯宣传两种情况。当事人还可以在要约邀请中提出交易条件的保障。以格式条款为例可以说明问题,因为格式条款通常提出了交易条件。格式条款既可以以要约的形式表现出来,也可以以要约邀请的形式表现出来。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要约邀请不能撤销的:
(一)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撤回和撤销具有如下区别:
\1. 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 (或刚刚到达) 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 (或刚刚生效) 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2. 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 “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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