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认,合同解除的流程是什么?
当人们需要贷款时,通常会考虑较为规范的金融机构,并与之签订借款合同,但这类合同不同于一般合同,成立即生效,金融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认,合同解除的流程是什么?
网友咨询:金融借款合同解除流程是怎样的呢?
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讲解:
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合同解除的流程: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况。
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示的方式为准,比如签订解除协议,通过书信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定解除是指一方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行使法定解除权同样需要履行通知义务。
借款合同的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 197 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 37 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 201 条和第 210 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借款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贷款人的权利: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 4 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在我们生活中常常会被误认为是一个意思,以为其都与合同效力无效有着一定的联系 。但是,其实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其中对于效力方面也是较为明显的。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合同终止就是解……[更多]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一些人在交易或者其他协议过程中会使用合同,合同的种类很多,用法用途也有很多,为了更合理的使用合同,就要对其有所了解。 但是,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担保责任谁承担? 网友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