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宅基地怎么处理,如何处理老人过世后的宅基地?
土地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就是在农村生活的基本保障,不管是耕地还是宅基地,这些都让农民的生活得到了很好的保护,那么老人过世后宅基地怎么处理,如何处理老人过世后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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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过世后宅基地怎么处理,如何处理老人过世后的宅基地?
老人过世后子女户口还在本村的,可以由子女继续占有宅基地。
子女户口已迁出本村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可以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或者将房屋出售给可以享有本村宅基地的村民。
《土地管理法》第 62 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不能继承的几种情况:
1、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
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既然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继承。
2、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村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为了保护集体其他人员的利益,不符合条件的子女不能继承。
3、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宅基地
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这样的宅基地不仅不被确权,还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根本不能继承。
无子女老人被其他人员供养:目前农村五保户以及其他无子女老人的供养可以由集体组织供养,也由其他亲人或者其他人员供养,而在供养时可以签订供养协议,确定宅基地的继承方式,如果老人是被其他亲人或者其他人员供养,那么宅基地以及房屋就有其他人员继承。
一般的宅基地继承是 “地随房走” 的原则而继承使用权,如果宅基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且老人无子女或者子女的户口不与老人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当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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