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咨询:王若尧律师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夫妻本为一体,但是因为某些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分开,那么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
法帮网友咨询:
夫妻双方一方男方欠的债务,后来双方离婚了。问离婚后女方要不要再承担男方所欠的债务?
北京律师王若尧解答:
这种情况是不一定需要承担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债权,为夫妻的共同债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或一方为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而对外形成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
北京律师王若尧补充: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需要承担债务分情况如下:
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偿还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我国夫妻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制,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协议不成时,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因此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另一方负有连带的清偿责任。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王若尧律师,
咨询热线:13811384908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尊大厦A座1801
相关阅读:
北京网约车驾驶员确诊将对平台从重处罚!
1月4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1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王兆荣介绍,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巡游出租车企业和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者出现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确诊病例的,除立即约谈、从重处罚外,还要在全行业通报批评,并……[更多]
北京房产纠纷专业律师:袁柏林律师
北京房产纠纷专业律师:袁柏林律师 约定办理房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就是房屋产权的真正所有人。那么约定办理房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项,房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帮网友咨询: 约定办理房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更多]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北京市 人民政府令 第257号 《 北京市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经2014年5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王安顺 2014年6月23日 北京市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主动公开 第三章 依申请公……[更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办法〉的决定
北京市 人民政府令 第258号 《 北京市 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6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14年7月9日 北京市 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渔业资源增殖……[更多]
北京市门楼牌管理办法
北京市 人民政府令 第254号 《 北京市 门楼牌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5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 王安顺 2014年6月6日 北京市 门楼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门楼牌管理工作,满足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更多]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北京市 人民政府令 第256号 《 北京市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6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 王安顺 2014年6月24日 北京市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