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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债权债务专业律师:于洋律师

2021年01月07日13:13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山东威海债权债务专业律师:于洋律师

个人欠债不还怎么办,是否可以起诉?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债权人不能有效地追回欠款,并不是因为债务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而是债务人有钱但就是死赖着不还钱。那么个人欠债不还怎么办,是否可以起诉?

法帮网友咨询:

个人欠债不还怎么办,是否可以起诉?

山东威海债权债务专业律师于洋解答:

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三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三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三年时效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山东威海债权债务专业律师于洋补充:

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于洋律师,从业十余年来主要从事离婚纠纷、房产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法律业务。

自执业以来,于律师始终秉承“做律师先做人”的执业理念,一贯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执业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咨询电话:13061110886,邮 箱:13061110886@163.com

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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