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罪抽逃行为包括哪些?
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行为。那么抽逃出资罪抽逃行为包括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抽逃出资罪抽逃行为包括什么,有哪些?
湖南邵阳资深律师盘明勇讲解:
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
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公司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抽逃出资的,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关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抽逃出资的行为处以罚款并责令补足出资,送达当事人。该行政处罚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湖南邵阳资深律师:盘明勇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所谓 公司成立过程中的刑事风险,是指发起人或股东在公司成立、登记过程中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风险。其主要涉及的罪名有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那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更多]
应该要怎样认定抽逃出资罪
一、如何认定抽逃出资罪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3、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更多]
抽逃出资罪客观要件的认定
案情 2005年7月,某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罗某向单位和个人借款420万元,自筹90万元,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08万元增至618万元。同时,某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股东罗某等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某建筑有限公司的建筑施工三级资质证书和某装……[更多]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更多]
抽逃出资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抽逃出资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1、与诈骗罪的区别 本罪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出资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而欺骗其他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情节严重的欺骗行为。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