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办理确权登记的情况是什么?

2021年01月27日16:2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房屋确权在很多地区已经接近尾声了,相信已经有了很多的朋友拿到了相关的证书,对于比较偏远地区可能才开始,农民朋友们可能也还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信息。那么什么情况房屋无法办理确权登记,不能办理确权登记的情况是什么?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房屋无法办理确权登记,不能办理确权登记的情况是什么?

山东青岛资深专业律师赵秀珍讲解:

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

1、乱占耕地建房;

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

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

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小产权房”主要指建造于集体建设用地上,违规对外出售的房屋。这类房屋虽可能持有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发放的“权利凭证”,但却不具备依法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确权登记的资格。

不可否认的是,部分小产权房在性质上属于彻头彻尾的违建,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要依法对“小产权房”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但无疑,眼下小产权房仍是无法通过确权登记获取合法身份的。

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难以确权登记的情况一定不止上述4种,但对于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无证房屋而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确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广大农民朋友要及时询问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一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配合做好确权登记工作,力争尽快领取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土地制度改革的入场券,让靠地增收真正落到实处。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山东青岛资深专业律师:赵秀珍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甘肃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更多]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 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9〕3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更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 安徽省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安徽省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如何清算公司破产债务?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房地产动态知识排行榜
房地产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