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不少公司认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那么就能免除公司对劳动者的义务。这样的想法很显然是错误的,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存在,公司对劳动者不仅不能免除义务,反而还有其他的一些风险。那么企业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企业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
1、双倍工资风险: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次日起至书面劳动合同签署日止最长十一个月的期间内应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满一年的当日起视为已经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如果企业再裁员,将会付出更大的成本。
3、解聘将支付补偿金:如果超过一个月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劳动执法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5、在实践中,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某些员工来说将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我们办理过员工受伤后要求双倍工资加工伤待遇的;员工恶意离职的;员工恶意泄露。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发生纠纷,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因此,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做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事管理工作。由于没有订立“几页纸”的书面劳动合同,为此用人单位可能遭受各种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可谓“吃大亏”。
在现有用工环境条件下,很多用人单位仍采取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态度,希望可以减轻用工成本,是极其愚蠢的做法。实践证明,采用该方式规避法律风险,既不能减轻用工成本负担,反而加大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尤其是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用人单位如事前没有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和证据收集,恐怕要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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