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新闻 > 律师访谈 >

河北保定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杨雯律师

2021年02月18日13:08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河北保定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杨雯律师

特殊正当防卫有什么注意事项?

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特殊正当防卫有什么注意事项,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帮网友咨询:

特殊正当防卫有什么注意事项,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河北保定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杨雯讲解:

特殊正当防卫是注意事项:

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如下: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主要是对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的杀人限于故意杀人。

(3)行凶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

(4)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限于生命与重大的身体安全)时,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5)必须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对之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6)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具备客观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违法行为,而不要求不法侵害者具备有责任性。

(7)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河北保定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杨雯补充: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间有两点比较值得关注:一是行为人的防卫措施的必要限度,即应当将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的强度进行对比,综合考量不法侵害行为的地点、紧急情况、手段以及暴力程度,确认两个行为之间是否具有“相当性”,并由此判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二是重大的损害结果发生对于正当防卫认定的影响,首先客观上造成加害人重伤、死亡的后果才认定为重大损害,其次重大损害与防卫措施的必要限度仍然紧密联系,若防卫措施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使造成了重大损害的结果,也依然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杨雯律师在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类案件,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执业证号:11306201411701171、地 址:保定市天鹅中路178号佳篷楼、邮 箱:18633277159@163.com、联系电话:18633277159

杨雯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帮网免费服务热线4000110148

  相关阅读:

  山东济南刑事辩护专业律师:王晓学律师

  山东济南刑事辩护专业律师:王晓学律师 单位须具备什么特征,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自然人如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些犯罪,单位也可以实行,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单位须具备什么特征,才能成……[更多]

  辽宁抚顺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沈程方律师

  辽宁抚顺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沈程方律师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有哪些行为可以立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有哪些……[更多]

  上海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咨询:甘维律师

  上海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咨询:甘维律师 传销罪有哪些立案标准? 在现实生活传销的情形是非常多,而传销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传销对我国市场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传销是具有诈骗性质的,达到一定标准后会构成犯罪,那么传销罪立案标准是哪些,传销罪有哪些立……[更多]

  上海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姜昀律师

  上海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姜昀律师 逮捕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那么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逮捕和刑事……[更多]

  湖南郴州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何华江律师

  湖南郴州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何华江律师 逮捕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那么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逮捕……[更多]

  四川德阳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张红明律师

  四川德阳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张红明律师 滥用职权的认定标准是哪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滥用职权罪,……[更多]

  山东潍坊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冯春霞律师

  山东潍坊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冯春霞律师 抢劫与抢夺的区别是什么,两者区别点有哪些? 如果自己在大街上走的时候,被人突然之间抢走了物品对方的这种行为,一般情况可以认定为抢夺而不是抢劫,那么抢劫与抢夺的区别是什么,两者区别点有哪些? 法帮网友咨询:……[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国内油价或七连涨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