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去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引起网友不小的关注,大家情况不一:有不退不补的、有网友称退了8000元、也有网友说补缴2000多元。
一年一度的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到来:今年我是退税还是补缴?什么是“综合所得”?我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个税年度汇算网上咋办理?
▽一文看懂▽
01
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02
如何退税/补缴?
计算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退税”还是“补缴”?
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得出结果为正数(如“1350”),则需要补缴相应数额(1350元)的税款;
得出结果为负数(如“-1350”),则可得到相应数额(1350元)的退税。
随后,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知识点再来一遍
计算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这些所得: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03
哪些人可以不办,哪些人要办?
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那么要办要办一定要办的纳税人该如何办理呢?
——毕竟是有实实在在的退税款项到手,而漏缴税款又面临法律风险。
04
应用在手,办税不愁
第一步: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打开App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注:3月1日起,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式开始,目前可先进行准备。
第三步:“查看”已填报信息或“去填报”相关项目
四川宜宾专业律师:周开毅为您解答:常见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形有哪些?
个税提醒,常见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形如下:
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3、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5、随军家属、军转干部、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6、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有疑问请致电法帮网免费服务热线400011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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