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法案例 >

酒后现金被盗走 原是酒友下“贼手”

2021年03月12日14:3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案情经过如何?编者带您了解一下!

2020年12月某日,通化县某村的李某邀请朋友刘某到家中喝酒。酒桌上,两人谈天说地、推杯换盏,喝了不少酒。酒过三巡,趁李某出屋上厕所之际,刘某竟动起了“歪”心思,盗走李某衣柜中黑色皮衣兜里的7500元现金。之后,李某发现衣兜里的钱“不翼而飞”,便报了警。经警方深入调查,盗窃者正是李某的“酒友”刘某。2021年1月18日,通化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犯盗窃罪向通化县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刘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刘某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是朋友,却借着酒劲见“财”忘“义”,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这样做真的值得吗?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一定保管好自己的财务,防止被人“顺手牵羊”,造成财产损失。(以上《酒后现金被盗走 原是酒友下“贼手”》刑事案例,以案说法文章由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投稿 王哲明 15662179886【刑事】)

 

如您有刑事案件方面法律问题可致电法帮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110148.或致电 吉林通化律师推荐:邱金香 

 

相关阅读:

陕西蓝田23岁女蟊贼白天入室盗窃

陕西蓝田23岁女蟊贼白天入室盗窃,二次作案被抓了个现行 23岁女贼入室盗窃,蓝田警方沿路追踪将正在二次作案的嫌疑人抓获,目前蓝田警方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1月27日下午,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民警接到三里镇某小区群众报警称其家里物品被盗,民警立即……[更多]

江苏南京吴宗涛律师成功刑案之倪某盗窃案

吴宗涛律师 成功刑案之倪某盗窃案 南京律师吴宗涛 ,法律硕士,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业务,在长期执业过程中逐步形成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指导、以检索大数据对个案进行统筹分析的办案风格,注重研究案件本身,结合经验解决……[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家族财富传承再认识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法案例知识排行榜
刑法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