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大督查及考评激励的通报
宁政办发〔2018〕79号
为鼓励各地和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上半年工作大督查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8〕35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5个督查组,对各市、县(区)和宁东管委会上半年工作进行了大督查。从大督查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打好“三场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应对各种挑战,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区经济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03.58亿元,同比增长7.7%,增速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缓中趋稳,同比增长4.9%;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同比下降17.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同口径增长7.8%;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8.2%、8.9%;居民就业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3.89%。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对重点指标综合考评和部分单项工作排序前2名的地级市(含宁东,下同)、前4名的沿黄县(市、区)、前3名的贫困县(区)(含盐池县,下同)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单项指标须完成当地目标任务),相应采取17项奖励支持措施。希望受到激励的市、县(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