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乌当区新堡布依族乡
杨柳等2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调整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0〕9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乌当区新堡布依族乡杨柳等2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筑府报〔2019〕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乌当区新堡布依族乡杨柳、乌当区下坝镇白水河、乌当区水田镇千坎箐水库、花溪区高坡乡阴河洞、花溪区青岩镇龙潭、花溪区青岩镇海爬井、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沟、花溪区燕楼乡燕鲁小燕河、花溪区马玲乡麻窝坑、清镇市卫城镇迎燕水库、清镇市麦格乡钟其林水库、清镇市流长乡威梭和塘坝、息烽县流长镇高硐、息烽县养龙司镇高坎子、息烽县石硐镇木杉村、息烽县永靖镇鱼简河水库、息烽县鹿窝镇黑塘、开阳县米坪乡米坪水库、开阳县楠木渡镇元丰水库、开阳县龙水乡老虎洞、开阳县毛云乡云湾水库等2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要根据调整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