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新闻 > 法治评论 >

国棉联盟称将提升中国棉花国际影响力

2021年03月30日13:17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据棉花产业联盟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7日,国家棉花产业联盟发布声明:国棉联盟/CCIA坚决反对污名化新疆棉行径,将联合全体成员单位和相关品牌企业,全力支持和推动新疆棉花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棉花自有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国棉联盟CCIA长期在新疆开展棉花生产、加工等相关工作,从未发现过强迫劳动现象,在此呼吁国际社会正视新疆各族人民通过辛勤劳动获取报酬、追求幸福生活的正当权益,并将携手爱国企业旗帜鲜明地支持新疆棉花产业发展。

国家棉花产业联盟是在农业部倡导成立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框架下组建的专业联盟,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永安纺织有限公司等大型涉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棉花生产、加工、流通、纺织、服装和贸易等市场主体和涉棉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行业协会、各级政府等自愿组成的、互助互利型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自愿联合、平等协商、互助互利、合作共赢”的合作组织。目前已有会员单位200余家。

  新疆阿克苏710万亩棉花开播

  这两天,随着天气转暖、气温上升,新疆阿克苏地区710万亩棉花播种工作全面展开,将于4月下旬完成播种。今年阿克苏地区棉花种植面积预计达到710万亩左右,机械化采收面积可以达到530万亩以上,现在棉花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了89%。

  

  

  新疆棉花 美在花开时的娇艳动人

  

  新疆棉花 美在丰收时的壮观大气

  

  

  

  新疆棉花 美在“美美相交”时的惊艳无双

  

  一年之计在于春。

  眼下正值棉花播种高峰,

  新一年的新疆棉花,在路上了!

  属于新疆特有的白,是我们的骄傲,

  支持起来!

上海律师:郭子庆律师为您解答:造谣罪如何处罚

 在我国,造谣生事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构成犯罪,造谣罪如何处罚呢?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有疑问请致电法帮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110148

  相关阅读:

  白棉花为何上了“黑名单”?

  近期,HM、耐克等一些国外品牌公司声称 新疆 存在强迫劳动问题,拒绝使用新疆棉花产品的声明引起了全球舆论关注。而前段时间,记者也接到一些新疆棉企负责人的反映,说去年以来,已经签好的棉产品出口订单突然间全部被取消,企业经营出现了一定问题。除了工……[更多]

  商务部:新疆棉花不容抹黑

  3月25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高峰就HM等国外服装品牌因新疆棉问题回应了记者的提问。 高峰表示,所谓中国 新疆 地区存在强迫劳动,完全是子虚乌有,纯白无瑕的新疆棉花不容任何势力玷污抹黑。我们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新疆事务和中国内政……[更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15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1月28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更多]

  关于调整进口棉花监管方式的公告

  关于调整进口棉花监管方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口棉花监管方式的公告) 公告〔2020〕43号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善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棉花品质检测监管方式进行优化。现就有关……[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辛巴能高调复出,钻法律的空子?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