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召开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发布2018至2020年收结案情况、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的工作举措及法律提示,并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
“小物业”关涉“大民生”。据介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常矛盾不大、案情简单、涉案金额较小,但却成为困扰很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问题,为民事纠纷“热门”案由。此类案件特点较为突出,物业服务企业为原告的案件占比高达98.94%,撤诉结案率高达74.42%。物业服务企业多存有顾虑,不愿僵化关系,一旦业主态度有所缓和,其更倾向于以撤诉方式结案。
据法帮网获悉,疫情背景下,怀柔法院2020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收案量较2019年下降66.4%,比该院民商事案件收案量下降率高36.62%,《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施行以及怀柔法院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诉源治理为重要原因。
据法帮网了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因业主不满物业服务质量引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易陷入拒交物业费与起诉索要的僵持拉锯状态。作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沟通桥梁”的业主委员会,参与诉讼案件仅有2件,其中包含《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后的1件,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失范,较大程度上影响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源头高效化解。诉讼过程中,仅有23%的业主可以提供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存在瑕疵,证据形式也多见于照片、录像两种,且仍存在证据的清晰度差、拍摄时间无法核实、证明事实多表现为静态化和一时性等问题。同时,在规范层面上,物业服务范围、质量标准与收费标准仍存在不明确问题,有待进一步细化。
在怀柔法院通报的一起案件中,业主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将其诉至法院,庭审中,业主辩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不同意给付物业费,却未充分提举证据,法院最终判决业主交纳物业费。与之不同的是,另一起案件中,业主提交视频证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变更车库用途、擅自出租共有部分等,其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存在差距,法院酌情判决业主应交物业费减免20%。 北京律师:岳建民表示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作为当事人之一,业主同样具有合同义务。据悉,通报的第三起案件中,物业服务企业对漏水墙面进行维修,要求漏水点所在房屋业主配合,该业主拒绝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无奈起诉,法院最终判决业主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室内对公共管道进行维修,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后对卫生间恢复原状。
据介绍,对于此类案件,怀柔法院从查明事实、提升办理速度、实质化解矛盾、推进普法宣传等角度重点发力,一审服判息诉率逐年提升,当事人司法满意度不断得到加强。
对于促进社区秩序良性运作,怀柔法院结合《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议相关部门制定质价相符的行业标准体系、建立涵盖双方的信用惩戒机制、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鼓励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并倡导业主依法维权。
北京律师:岳建民为您普法:物业公司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生活,我们只要缴纳一定的物业费就能享受一定的物业服务,物业费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
物业费标准:
物业费标准一级
1.0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 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 35%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 1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 300平方米以上; 专用固定停车泊位 1个 /3户;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 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 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 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 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 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 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 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 2次;扶手每天擦洗 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 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 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 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物业费标准二级
0.7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 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 30%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 10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 200平方米以上;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 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 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 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 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 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 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 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 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 1次;扶手每天擦洗 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 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 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 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物业费标准三级
0.4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 25%以上;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 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 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 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 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 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 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 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 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 1次;扶手每周擦洗 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 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 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 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