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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立法进程与目标相差还有多远?

2021年04月06日15:12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2020中国控烟观察——民间视角》发布,报告显示,目前在控烟方面还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卷烟产销量持续增长;二是烟草广告从未停;三是烟包图形警示一直未见。

法帮网据最新发表全球疾病负担结果显示,中国每年因为使用烟草或者暴露于二手烟而死亡的人数超过了100万。目前,全国有“全面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接近12%。意味着各地控烟立法进程与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3月31日,由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在京发布的以“疫情下的中国控烟”为主题的《2020中国控烟观察——民间视角》报告显示,比新冠肺炎更严重的各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吸烟和暴露于二手烟是导致各种慢性病的重要原因,最新发表全球疾病负担结果显示,中国每年因为使用烟草或者暴露于二手烟而死亡的人数超过了100万。

北京律师:刘道民律师介绍,日前发生在四川成都一家火锅店内,一名女子和朋友制止邻桌的男性顾客抽烟,却反遭对方泼水的事例,说明在公共场所禁烟已深入人心,但火锅店工作人员没有劝阻顾客抽烟行为,也折射出控烟工作的尴尬处境。

目前,全国有全面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接近12%。而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控烟行动提出,到2022年我国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达到30%,这意味着各地控烟立法进程与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接近12%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是指通过无烟立法而受到保护,避免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遭受烟草烟雾危害的人群数量。2019年,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实施控烟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刘道民介绍,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禁止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或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从烟草种类定义到烟草营销行为,再到禁止吸烟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

法帮网回顾2020年,报告显示,在全国各地、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控烟工作形势总体向好,控烟机制日趋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控烟取得一定成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生效,该法第78条专门规定了由国家采取系列控烟措施,减少吸烟对公民健康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通过,明确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危害;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健康中国行动——控烟行动,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彰显了中国对人类健康的担当。

近年来,我国地方城市控烟立法已取得积极成果,但各地控烟发展不平衡,已经立法的控烟城市有的正在提速升级,也有存在法规落实不到位、有的城市出台的法规中未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还有更多的城市至今尚未立法,尤其是一些省会城市及各省计划单列市等。

当前,全国仅有20多个城市出台全面无烟立法(包括政府规章),如,《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等,还有部分省、市出台的“爱国卫生条例”等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对场所和个人的违法吸烟行为给予罚款等处罚。全国有全面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接近12%,距离2022年我国无烟法规覆盖30%人口比例的目标相差较远。

吸烟率8年下降1.5个百分点

健康中国2030的控烟行动中,特别强调了党政机关要在2022年实现全面无烟的目标,按照部署,2020年全国省级机关已经实现了全面无烟,2020年地级机关全面无烟,最终实现2022年党政机关全面无烟,将为全社会树立榜样。

河北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副所长郭晓亮介绍,秦皇岛市利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契机,将控烟融入创卫工作同步推进。截至2020年9月30日,检查各类公共场所5096家次、医疗机构1920家次,处罚公共场所11家、个人113人次,罚款12650元。《秦皇岛控制吸烟办法》的实施,为全国其他中小城市控烟立法提供了经验。

张家口市利用与北京共同承办2022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有利时机,实施的《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明确了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的要求,将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纳入禁烟场所。当前,《邯郸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在进行修订和完善阶段。

刘道民说,中国成人吸烟率从2010年的28.1%下降到2018年的26.6%,8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健康中国控烟行动的目标是2022年成人吸烟率要下降到24.5%以下,2020年烟草销量依旧在上升,要在两年内实现吸烟率下降2.1个百分点,还要付出超常的努力。

吸烟增加感染新冠肺炎风险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官员印曦在致辞中表示,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提示:吸烟会增加吸烟者和其周围非吸烟人群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风险。吸烟者感染新冠肺炎造成风险相互叠加,使得很多病例发展成重症病例。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大幅减少烟草的使用就愈发紧迫和必要。

“2020年中国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7000余例,4000余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而比新冠肺炎更严重的是各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吸烟和暴露于二手烟是导致各种慢性病的重要原因。”印曦说。

据全球疾病负担报告显示,中国每年因为使用烟草或者暴露于二手烟而死亡的人数超过100万。因此,印曦呼吁,“有效的无烟法规应该覆盖室内所有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平保护所有人。”

据统计,全国烟草销售终端总数超过540万个,平均每250个人就有一个烟草销售店,其数量之多、密度之大在我国零售业中首屈一指。在这些烟草销售终端中,不少还“隐蔽”地存在于中小学周边,柜台上“隐性”的烟草广告同样随处可见。

对此,印曦建议,适当提高烟草消费税率价格。

北京专业律师:刘道民律师为您普法: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 》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公共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二)会议厅(室)、礼堂;

  (三)图书馆、档案馆、科技管、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室内活动场所;

  (四)托儿所、幼儿园;

  (五)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其他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

  (六)商店、书店、邮电业、金融业的营业(交易)厅;

  (七)医疗机构的挂号区、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八)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汽车站、海港客运站的候车(船)厅、售票厅;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他公共场所。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吸烟室(区)。

  第三条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内部确定出本规定以外的禁止吸烟的场所。 鼓励创建无吸烟先进单位。

  第五条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检查人员。

  第六条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履行本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检查人员对在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可处以十元罚款。 检查人员对吸烟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八条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进行处罚,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罚款收入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上交财政。

  第十条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对拒绝、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检查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管理,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各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法帮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11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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