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由省律协建设施工法律专业委员会、省建筑业协会法务工作委员会、福州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下建设工程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在福州举办。省、市律协建设施工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各地市报名的律师约1800多人通过线上、线下参与活动。
本次研讨会邀请了省律协建设施工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桢,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李胜以及福建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成员、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满洋进行专题分享。福州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罕溦主持研讨会。
林桢结合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工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从工程总承包发承包规则、职务代理与表见代理、合同效力、约定不明准用的习惯、情势变更、代位权的扩张及形势、合同解除以及担保规则的变化等八个方面,深入探讨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实务,并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建议。李胜以“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为题进行分享,以《建工司法解释》中有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相关条款为依据,结合实践案例,深度分析了优先受偿权的主体、装饰装修享有优先权前提、建设工程中质量合格才享有优先权的认定、未竣工但质量合格的优先权、优先权的范围、行使期限以及优先权的放弃与限制等七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独到的见解。许满洋以“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申请及质证技巧分析”为主题,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方、鉴定范围、鉴定检材的组织与提交及鉴定检材质证、现场勘验、鉴定初稿报告的质证以及鉴定人出庭庭审质证等七个方面,进行有关工程造价鉴定的实务分享,进一步加深了参会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相关问题的认识。
线上交流环节结束后,线下参会人员继续与三位分享嘉宾展开了深度的交流和探讨,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研讨会深度分析了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对施工合同管理的影响,切实提高法律工作者应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了专业委员会委员和法律界相关人士的沟通与交流,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