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律师对新出台刑事法律的理论研究水平和诉讼实务能力,4月17日,省律协在合肥举办全省律师刑事业务培训班,省律协刑委会委员以及来自全省各地律师300余人次参加培训。
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储陈城以“《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与适用——兼谈刑事辩护的应对”为主题,结合相关条文,从积极刑法立法与风险刑法理论等视角详细阐释了刑法修正的趋势、刑辩业务整体应对、刑辩策略具体把握、刑辩技术实际应用等内容。与谈人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魏汉涛指出,预防刑法理念主要表现为预备行为的实行行为化、帮助行为的正犯化等形式,并以危险犯的增设、轻罪的设置为视角开展论述。与谈人省律协刑委会主任王亚林认为风险社会下积极刑法观已成为主流,强调辩护律师可以抓住新旧法律交替的契机,充分理解和运用相关规定,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的辩护方案,以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少军以“一辩到底: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重点条文解读及辩护应对”为主题,提纲挈领地概括了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修改的整体情况和特点,围绕修改背景,突出辩护建议,详细解读讯问录音录像制度、辩护律师直接申请法院取证、证据全案移送制度、专门性问题、事故调查报告、重复性自白排除及其例外、涉案财物处理程序等重要制度与规则。与谈人安徽师范大学教授、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奚玮结合自身实务经验,指出律师要有程序辩护意识,同时要有程序辩护能力。与谈人省律协刑委会秘书长黄新伟律师结合刑事辩护实践中的热点与痛点,就向被害方取证签发“调查书”新规、技侦证据的审查和认定、协助证人出庭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