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高唐县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高唐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唐县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山东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打造冀鲁豫地区职业教育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发〔2020〕6号)要求,推动高唐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争当排头兵,建设新高唐”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产教深度融合、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密切对接、与加快教育现代化要求整体契合的新时代高唐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实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更好服务地方高水平发展、促进高质量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统筹安排县域内高中段学校招生规模,努力实现县域内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招生人数基本持平。依据规定探索建立普职融通机制,允许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为学生在不同成长阶段都能实现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梯架桥。规范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市场,构建统筹管理、规范有序、多元办职业教育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健全经费长效稳定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摸清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债务基数,应拨资金拨付到位并全部化解。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落实山东省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并逐年提高。严格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达到高水平职业学校标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
(三)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以适应产业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职业学校更多自主权,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推行校内岗位聘用制。在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数内自主确定用人计划和自主招聘各类人才,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实行事后备案。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多种形式合作办学。支持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提高职业教育培养水平。以标准化建设引领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提升,坚决落实职业教育国家、省相关标准,制定切合当地实际、发挥引领作用、适度高于省级标准的地方标准。支持地方行业企业积极与职业学校合作,参与职业教育标准制订。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聚焦课堂“主阵地”,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模式改革,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严格落实教材选用制度,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数字化课程资源。加强职业教育教研工作,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建设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教学成果培育,参与区域经济、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开发、技术攻关。支持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开展“3+2”、“3+4”对口贯通联合培养。推进职业学校教学诊改,建立教育主管部门有效指导、办学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学校自主有效诊改的工作机制,构建起职业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支持职业学校承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完善“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工作机制。开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人都能接受适合的中等职业教育。协同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探索举办语言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等。认真研究“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考试办法,助力有基础、有意愿的学生通过职教高考进入高校继续学习,为广大学生多样化发展、个性化成才提供多种选择。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扎实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工作。依托山东职业教育“学分银行”有序开展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残联)
(五)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重点发展产业集群调整优化专业,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建立人力资源统计、市场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为专业调整提供数据支撑。支持职业学校重点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医养健康、文化旅游、现代高效农业等产业相关专业,扶持家政管理、照护服务、电商物流、人工智能等紧缺专业,打造特色骨干专业(群),构建与全县产业结构相匹配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鼓励新建企业项目与职业学校超前对接,基于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开展校企专业共建、订单培养。(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职业学校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承担更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年培训量达到8000人次以上。支持职业学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学校开展社区教育,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支持职业学校承担普通教育学生职业体验、生活教育和劳动教育。落实公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培训量按25%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
(七)着力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支持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高质量完成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省示范校建设、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和省级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等工作。支持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创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于一体、在全省有影响力的高水平中职学校。积极开展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县区创建。支持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争创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鼓励学校、行业、企业共建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支持学校积极参与省乡村振兴示范校创建。(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八)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督促企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安排企业职工参加在岗职业培训。职业学校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推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多种方式,校企合作共建专业或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推动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校企协同育人。推进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捐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激发活力、丰富供给。筹建县级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各相关方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允许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县国有资产运行中心)
(九)积极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采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办法,调动企业积极性。支持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设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建设1—2个产教融合示范园,以产教融合示范园为平台,推动区域形成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的校企命运共同体。利用政府债券建设高唐县职业教育综合实习实训基地,三年内将基地建设成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高地和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成为企业培训培养紧缺技能人才的实践中心。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充分激发教师队伍活力。职业学校新进专业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业界优秀人才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为专业教师。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机制,促进双方人才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专列“双师型”教师培养经费,支持职业学校实施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2022年达到80%。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参与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水城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齐鲁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评选,培养期内和培养期满三年内县财政按照县级、市级、省级每人每年1万元、2万元、3万元标准拨付培养、科研经费。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培养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名校长,打造适应学校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教管团队。鼓励参加教师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培养一批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骨干教师。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职业培训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允许公办职业学校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十一)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探索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人选。贯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创办创新创业项目,在资金、场地、设备、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新闻媒体经常性宣传报道技术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让每个人生都有出彩的机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十二)深化中外合作办学。支持职业学校与国(境)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学校联合办学,加强同境外职业教育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引进国际一流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标准、专业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标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引进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课程和认证体系。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我县企业国际化进程。出国(出境)指标优先保证职业学校对外交流合作,简化职业学校教师境外访学研修审批流程,放宽境外访学研修时间限制。(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关于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充分发挥县教育工委的议事协调职能,强化职业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和传承好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加强职业学校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健全学校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现代化治理能力。探索公开遴选聘用职业学校领导班子人员,健全选用、培养、交流、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体育局)
(十四)建立高唐县职业教育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建立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职业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系统规划,制定学校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局成势,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十五)加强督导检查。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专项督导办法,定期发布督导通报。两办督查室每半年督查一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三个月调度一次工作情况。争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县和学校,对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1、高唐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2、高唐县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