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在进行现场调查时,若是发现肇事车辆对事故证据收集有很大帮助的话,可以作出扣车的决定,但扣车也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交通事故后一个月可以再扣车吗?下面请交通事故律师么翠艳为您解答。
若已经下发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是不可以再扣车的。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不能继续扣车,所扣车辆和物品及证照应在5日内交与车主。
交警扣车是为了收集证据调查交通事故,用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如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等等,这和医疗费垫付、赔偿调解、到案处理等等并没有直接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