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后一个月可以再扣车吗?

2021年05月08日17:5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在进行现场调查时,若是发现肇事车辆对事故证据收集有很大帮助的话,可以作出扣车的决定,但扣车也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交通事故后一个月可以再扣车吗?下面请交通事故律师么翠艳为您解答。

若已经下发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是不可以再扣车的。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不能继续扣车,所扣车辆和物品及证照应在5日内交与车主。

交警扣车是为了收集证据调查交通事故,用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如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等等,这和医疗费垫付、赔偿调解、到案处理等等并没有直接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交通事故律师么翠艳-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呢?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交通事故知识排行榜
交通事故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