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数额直接关系到盗窃罪成立与否及量刑的幅度,那么报案损失与嫌疑人供述存在差异,应如何处理?下面请刑辩律师陈政宏为您解答。
在办理盗窃案件中,经常会出现被害人报案损失与犯罪嫌疑人供述存在差异的情况。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实践中原则上是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出发,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予以认定。但结合咨询中,出现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被害人陈述,且犯罪嫌疑人供述与其他证据矛盾的情况,应依法采信被害人陈述来认定被盗财物情况。
所以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应注重全面审查、认真分析,在发现矛盾点时注重讯问技巧,以便能够准确认定盗窃数额,做到不枉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