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在我国法律规定、审判实践中的地位一直比较尴尬,由此引发的当事人身份地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侵犯人身权利等纠纷也一直是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中的难点。那么同居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怎么处理同居关系?下面请婚姻家庭律师胡志翔为您解答
同居关系有以下法律规定: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