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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2021年05月14日16:0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随着我国的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都提升不少,犯罪率也降低了很多,在现代社会中,虽然整体犯罪率并不高,但是在一些特定罪行上,发生率还是比较高的。比如侵占罪。因为侵占罪较为特殊,对于其具体性质问题目前提及较多。那么侵占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事诉讼律师陈政宏为您解答。

侵占罪的构成条件:

一、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三、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四、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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