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是的方式之一,而有些出借人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房屋,抵押给出借人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那么民法典中贷款还不了抵押房产要如何处理的?请抵押担保律师陈政宏为您解答。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还不了借款的,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房屋,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