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公司设立的时候股东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出资活动,从而获得一定的股权,这样的话就可以享受公司的收益了。但是很多时候股权会进行转让,那么股东之间限制股权转让有效吗?请公司法务律师陈政宏为您解答。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在公司的章程是约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