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要写申请书,载明申请复议的请求,那么申请人能不能变更行政复议请求的?下面请行政诉讼律师胡志翔为您解答。
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在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前,申请人可以申请变更复议请求,也可以撤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