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那么遗产分割协议应该如何制作,是怎样的?下面请遗产继承律师岳建民为您解答。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 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