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的读者朋友知道,满足一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那么,短期融资券属于公司债券吗?下面请金融证券律师陈政宏为您解答。
短期融资券不属于公司债券的一种。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而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持有人虽无权参与股份公司的管理活动,但每年可根据票面的规定向公司收取固定的利息,且收息顺序要先于股东分红,股份公司破产清理时亦可优先收回本金。公司债券期限较长,一般在10年以上,债券一旦到期,股份公司必须偿还本金,赎回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