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企业的正常的利润本身很微薄,如果企业不加强管理,施工企业不仅无法实现盈利目的,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么工程索赔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下面请工程建筑律师陈政宏为您解答。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非承包人的原因暂时停工。
5、延期支付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不可抗力。
《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