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业的角度来解释,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合理而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该行政主体的主管部门申请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那么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准备哪些材料,是什么?下面请行政诉讼律师么翠艳为您解答。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名称、明确具体的复议请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如需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主要是常用手机号或者常住地址,以便于沟通、协调和文书送达。
(五)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