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清案由
接到报警后,问明报警人的身份和事故发生大致经过,隐约形成一个大致的案情轮廓,并弄清现场勘查的重点和细节;
2.环视现场
到达现场后,在现场和周边进行反复仔细查看,确认勘查范围。比如查看车辆的接触部位、辨认清楚路面印痕及散落物、明确痕迹的起末点或折变点,确定接触点等。整个过程完成后,再结合现场初查情况;
3.现场初查与分析
到现场后首先确定驾驶人、当事人,查验有关证件,寻找证人,问明案情,了解事故大致经过,并与现场环视情况综合分析事故成因,作出合乎实际的推理判断,揭示现场上各种元素的本质和内在联系。只有在现场初查情况与现场情形相符情况下,方能着手进行现场勘查;
4.实地勘验
一是全面,要对现场中与交通事故案件所有的元素,包含道路、建筑、设施、标志、标线、车辆及痕迹与附着物、路面痕迹、散落物等等;
二是细致,表现在车辆及其他物体痕迹面积形状、离地高度要详细勘验,明确受力方向及痕迹专向;
三是检查,现场检查档位、灯光装备、方向及制动应能等,有的雨天还要检查雨刷器等;有人员受伤的到医院检查受伤部位、外衣痕迹等。
四是固定、提取、保全。对各种痕迹、物证全部采用先固定后提取方式,固定采用文字叙述与照像、摄影多种方法,提取用专用工具,并用无污染纸袋、塑料袋保存。
5.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应该在现场制作,但针对办案人员较少,还要快速处置现场等情况,一般都采用现场勘查结束后制作。
6.现场图绘制
一是交通事故现场元素要用标准符号;
二是图中比例基本协调;
三是线条不能过多、繁锁;
四是需要立即文字记载的,在附记内容栏记录;
五是必须注明接触点及确定依据;
六是现场勘查表内容填写全面。
7.现场照相
现场照相内容就是四种类型方位、概览、中心、细目。照相,方位必须体现现场地形环境与交通事故之间的联系,包括弯道、坡道、交通标志、路口、建筑设施等,让人看照片就知晓事故在什么地方;概览要反映车辆与各痕迹、散落物位置,痕迹旁放置皮尺;中心主要反映接触点与各车辆、痕迹、散落物位置关系,有些位置关系用钢卷尽固定;细目照片全部采用比例尺,尽最大可能保持清晰。
8.现场复核
一般是在现场测量时,就让双方当事人或见证人在民警的监督下拿尺子进行测量,勘查结束后,给当事人、见证人讲解现场勘查的有关痕迹、物证,确保当事人在现场记录图上签名确认。如果当事人不在现场或无见证人,必须要在现场记录图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