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中的第四条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合同当事人)其法律地位的平等的,双方基于自身的真实意志表达,充分协商之后,订立合同。
2. 自愿原则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双方在订立合同中,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不可以横加干预,但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除外。因此,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订立合同,和谁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除违法内容),同时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变更相关的内容,拥有解除的权利自由,违约发生时候,自由约定如何处理,该怎样处理相关的争议。
3. 公平原则
民法典中的第五条规定,公平的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的公平订立是合同订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公平的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的分摊风险,公平的决定违约责任。
4. 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中的第六条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时候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在合同的订立的全过程中,对于双方的都应当讲诚实,守信用,不得欺诈和隐瞒等相关行为。比方说,在医疗保险中,我们常见的,保险公司会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说明保险的条款,以及保险的理赔流程,以及争议处理等,同样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于自身情况也应当一并反馈给保险公司。不得隐瞒。
5. 善良风俗原则
民法典中的第七条规定,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想冲突,不得与社会公德相违背,同时不得对社会经济的秩序进行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因此,合同订立,履行不得产生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的部分,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及公众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