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这意味着备受市场关注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正式启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发行私募债券,为广大中小企业新增有效融资渠道,将缓解我国长期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
根据“试点办法”,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为未上市中小微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发行人净资产和赢利能力等没有硬性要求,由承销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资金用途进行把握即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此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但可分别通过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和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及证券公司柜台进行转让。
由于门槛很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从投资角度来说属于高风险高收益品种,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因此,为保护投资者,“试点办法”明确要求对试点初期参与私募债的投资者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只有符合条件、具备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才可认购和受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同时,为控制风险,“试点办法”在借鉴公司债现有的受托管理人制度、债券持有人大会等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发行人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建立偿债保障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