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把相应的信息填上这些文件上,然后有相应部门的敲章即可。具体材料如下:
1、公证处提供的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由法定继承人的,其婚姻状况证明也需要提供)。
2、公证处提供的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3、公证处提供的希望某疾控出具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受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只是验明真实性而用。
5、遗嘱,很多公证员只接受公证遗嘱,如未经公证的一般会拒绝做接受遗赠的公证。
6、公证处向遗赠人生前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公证员在全体受遗赠人在场的情况下,询问相关问题,填写公证材料,主要是记录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才能去公证员处做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材料可以稍后再补。
公证员收到受遗赠人提供的全部材料之后,会发给受遗赠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核实材料中的情况,核实无异议的,公证员就会帮你出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