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美容分为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2000年5月,针对美容普遍超范围经营,“美容反遭毁容”案件频频发生的状况,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美容服务管理的通知》,指出,“生活美容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皮肤护理、化妆修饰、形象设计和美体等服务项目。医疗美容包括重睑开成术、假体植入术、药物及手术减肥术等医疗项目。生活美容服务由内贸行政主管部门按开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医疗美容服务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后方可开展,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卫生部于2002年公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同样将美容明确划分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两大类,通过对不同美容性质的界定,以规范我国美容市场,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所谓生活美容,就是使用化妆或一般护理保养方法的修饰性美容,同时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形象设计和美体等服务项目。也就是对人面部及皮肤的保养,以预防皮肤老化,在个人原有的基础上加以修饰,比如面部保养、美颈、美腿、化妆等。生活美容对美容师的要求不是很高,只要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在获得的关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后便可上岗工作。我国美容业的发展前期,可以说是生活美容主导着美容市场,美容院开展的服务项目包括美容产品的研发生产几乎都是围绕“生活美容”而进行的。因现有的难以数计的美容项目中,生活美容也还是占有绝大部分。
所谓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这也就是所谓的“整形美容”。只要对人体采用了侵入性的手段,就应属于医学美容范畴,包括重睑形成术、假体植入术、药物及手术减肥、隆胸等等。医学美容可以说是医学、美学与美容技艺三者相结合的产物,是由多种临床与某些非临床知识相互交织而成,并以应用为特征的医学新学科。从事医学美容项目的美容院必须到有部门进行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同时,国家对医学美容院的美容师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必须具备较高的医学知识,有一定的临床经验的专业人士才可上岗。
卫生部制定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吸脂、隆胸、穿耳洞、纹眉、去皱等项目在内的美容手术只有美容医疗机构才可以进行。因些社会上许多美容院招牌上明列的很多医疗美容项目如瘦脸、丰胸、纹眉、去除眼袋、美下颌、双眼皮、隆鼻、除皱等服务均属于违规、超范围经营。实际上,美容院不是医疗机构,美容院的经营范围只是生活美容范畴,即皮肤护理、修眉、足浴等项目。美容院根本没有合法“身份”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只应该经营生活美容和美发项目。许多患者由于对此不了解,被美容院过分夸大甚至虚假的广告所诱惑,而选择到美容院支做医疗美容,因此,容易出现消费者上当受骗,甚至引发毁容等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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