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新闻 > 法治评论 >

【法帮时评】身体权纠纷

2021年07月06日10:18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梁某受甲酒楼雇佣从事保安工作。2019年3月20日13时许,梁某因李某在甲酒楼背后给花草浇水时把地上谷米弄湿,便于李某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发生打斗。期间梁某使用拳脚殴打李某的胸部及头部等位置,致李某受伤。事故当日,李某被送往A市中医院住院治疗,至219年4月1日出院。经A市鉴定中心对李某所受损伤进行鉴定:李某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伤残。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李某向A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梁某、甲酒楼赔偿住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法医鉴定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0000元。
 
二、裁判结果
 
梁某、甲酒楼连带向李某赔偿4万元。
 
三、案件分析
 
本案系身体权纠纷。梁某对打伤李某的事实予以确认,因此,梁某应对打伤李某的行为承担全部过错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梁某是甲酒楼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为了保护甲酒楼财产不受损害而与李某发生口角,从而发生打斗。虽然梁某采取不当的行为,但本质上是保护雇主利益,保护甲酒楼财产,故该行为应认定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甲酒楼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四、律师建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不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文章来源:法帮网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刘某某诉某地质工程勘察院、刘某余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胡玉华律师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作为某地质工程勘察院的代 理律师,刘某某诉称被告刘某余和被告某地质工程勘察,合伙焊接生产大型低压热水罐。从 202 * 年 4月开始,二被告雇佣原告打工,每月给原告开工钱9000元,包吃住和工作服,劳动保护等……[更多]

  土地纠纷引身体权纠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案情经过有些复杂,您得仔细看! 2020年6月,通化县某村的会计项某和组长王某欲调解村民姜某甲与刘某之间的土地纠纷。于是二人找到姜某甲,随后,赶往刘某家中,但此时刘某并未在家。三人便在路边等候刘某并谈……[更多]

  身体权的权利内容有什么?

  身体权的权利内容有什么? 甘肃平凉损害赔偿律师姜建新 解答: 身体权的权利内容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100岁与24岁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