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的通知
为规范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操作,提高本公司函证服务效率,现将申请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证券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拟对证券公司与本公司往来账项进行询证的,适用本通知。
2、证券公司或其聘用的审计机构应按照本公司制定的企业往来询证函格式(见附件),填列具体询证信息。如存在询证函格式中预印的询证事项以外的事项,请于“其他事项”栏目中填列。
3、询证信息应避免手工书写,如对填写信息进行手写增加、删除或修改等调整,请在调整处加盖公司公章。
4、审计机构进行书面函证的,应将企业询证函加盖证券公司公章,并邮寄至本公司;由审计机构指定经办人办理现场询证的,须在企业询证函中注明经办人员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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