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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如何征收

2021年07月07日13:3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民法典》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如下:

 
1、公证继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2、缴纳公证费2%:
 
房屋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
 
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3、房权变更:
 
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
 
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
 
4、对外售房过户:
 
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
 
5、缴纳个税及其他税:
 
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
 
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6、房管部门缴费:
 
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领取房权证。
 
文章来源:法帮网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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