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疗机构,是中国特有词汇,民营医院是指由社会出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所办立的卫生机构;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上个世纪80年代,民营医院已经在中国医疗行业中出现。但中国民营医院真正大规模的发展,是在2001年以后。由于中国对医院实行国有管理,公立医院由当地卫生部门直接管理,而民营医院的建立必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批准。虽然政策没有限制民营医院的建立,但卫生部门出于对公立医院的保护,在审批时对民营医院卡得很严,民营医院在这样的环境下,很难得到发展。2001年9月中国开放医疗市场,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开始在社会上大量出现。
2003年,民营医院的发展进入了最好的时期,由于公立医院资金投入不足,地方政府将医疗资金的投入来源盯向了民间资本。许多地方政府改革卫生医疗体制,允许公立医院通过委托经营、股份合作、股份制等形式,或整体出让的办法,引进社会资本,并对民营医院实行3年免税制度。
2013年,《民营医院蓝皮书》指出,我国民营医院在机构总量上发展速度较快。截至2013年3月末,全国民营医院已经发展到10166所,比2012年同期增加1302所,同比增长了14.69%;全国民营医院机构数量占全国医院数量的比例由2012年同期的39.60%提高到43.24%,依然呈现公立医院数量在逐渐减少、民营医院迅速增加的发展趋势。
2013年,全国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提供的医疗服务量大幅度的增长。2013年一季度,全国民营医院诊疗人次数量达到6003.0万人次,占全国医院门急诊诊疗人次比例提升到10.01%,比2012年同期提高了17.20%,接近2005年民营医院全年门急诊诊疗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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