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立案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1年07月08日14:1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行政诉讼立案最长不超过7日。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文章来源:法帮网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遗赠怎么写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行政诉讼时效知识排行榜
行政诉讼时效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