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涨了!多省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上海最高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年内多个省份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宣布,将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1170元调整为1245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21年7月起实施。
在此之前,已有多省份宣布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上海从2021年7月1日起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30元,月增加90元,增幅7.26%。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调整后,仍为全国城乡低保标准最高的省份。
2021年1月1日起,广东以3.5%的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最低标准。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67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53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00元/人月。
黑龙江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十五连增”,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637元/人月。
甘肃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年人均6924元提高到年人均7476元。
云南省民政厅发文称,2021年,云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从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
西藏从2021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47元提高至910元。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据民政部最新数据,截至2021年5月份,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781.7万人。多地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释放哪些信号?对收入有何影响?
劳社部发〔1999〕1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确保困难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表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了低收入群体收入,一方面能使这些群体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同时也有利于保障他们下一代的成长。另外,也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保证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对于扩大消费也有一定效果。从经济角度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能够提高全社会的消费倾向(即收入用于消费的比例)。”苏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