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如果逾期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文章来源:法帮网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