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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律师董娜讲解诈骗知识

2021年07月20日10:44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之间进行转账获得是常有的,而转账一般会有相应的转账凭证,伪造转账凭证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伪造转账凭证构成诈骗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董娜律师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伪造转账凭证构成诈骗吗

伪造转账凭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违法是毫无疑问的,并且涉嫌私刻印章加伪造公文犯罪,外加涉嫌金融诈骗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转账凭证是什么

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作为登记有关账簿的依据。根据转账业务(即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填列转账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登记有关明细账与总分类账的依据。

转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转账凭证通常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应填写应借、应贷的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对应金额按借贷方向填入同行对应金额栏内。

记账凭证按照其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来划分,通常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董娜律师

手机号码:13223152573

执业证号:11302201911118751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唐山)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时代中心A座20层

邮 箱:132231525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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