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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律师姚硕解答家政合同知识

2021年07月21日10:48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与家政签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是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为了当事人之间能够依法履行合同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保障合同内容的顺利进行,在一方违约时自己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的民事法律文件,下面就由乌鲁木齐律师姚硕为您详细地介绍与家政签合同注意事项。

一、家政签合同注意事项

1、家政人员不可随意更改合同,特别是中介服务合同内容。

2、客户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服务员。

3、客户需要交纳的服务费以及更换服务员人数。

4、公司需要为客户提供服务员签字的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并需要给服务员上有大额保险。

5、认真填写客户信息、服务期限、工作时间。并确定客户预付首月工资(如特殊情况,客户没有支付首月工资或者只是支付首月部分工资,应该明确备注)。

6、明确填写服务员工资及休息时间,客户需在服务员工作满多少天之内付清服务员上月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加班)按双薪支付工资或者调休。

7、如果客户不满意服务员可以提前7天通知家政公司和服务员,以便各方做好调换工作。

8、切记让服务员填写上岗承诺书,并留有服务员签字的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

9、注意三方签字,写明签字日期。(中介服务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客户各执一份。雇佣服务合同一式三份,客户和服务员签字,三方各执一份。)

二、家政服务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家政服务合同分口形式和书面形式。通常关系亲近可靠,不存在违约可能,可采取口头式,更多的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叙述式、表格式和综合式(叙述加表格)。

家政服务合同一般有下列七项内容组成:

1、家政服务合同期限。

2、家政服务内容。

3、家政服务保护条件。

4、家政服务员的工资。

5、家政服务纪律。

6、家政服务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家政服务合同的责任处理。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在签订合同时,又该注意哪些细节

家庭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家庭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家政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技能培训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服务地点、内容、方式和期限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

注意尽可能地将条款细化,如约定好服务时间、地点、价格、项目等问题。签订合同时,应分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违约责任,明确出现侵害消费者财产、人身安全等行为时,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

尤其注意,不要不签协议就交订金、押金,不要选择预支服务项目,以防家政公司倒闭或改头换面,消费者不好维权。购买家政服务卡需谨慎,应以书面形式对服务内容、卡的有效期、退卡退费条款以及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作出明确约定,对于购买服务期限过长的服务卡更要慎重,以避免经营者可能倒闭而带来的消费风险。

姚硕律师

手机号码:17716909990

执业证号:16501201910099668

执业机构:上海市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A36楼

邮 箱:17716909990@163.com

姚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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