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中有一些小细节,如果不加以注意,很可能为日后合同履行以及违约处理中造成麻烦。合同律师在这里向您提示一些我们在办理合同纠纷案中出现的需要意的事项,以供读者借鉴。
(一)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并注意:
1、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该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2、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二)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三)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四)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六)合同中的签字最好使用蓝黑钢笔水书写,这样能够明显区分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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