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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律师姚硕解答公司合同知识

2021年07月26日10:29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公司成立的话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比如说合适的经营场所、资金、最主要的公司需要有法人,面对这样的情况,那么对于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需要重签合同呢?下面就由新疆乌鲁木齐律师姚硕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公司法人变更需要重签合同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如果法人是公司的股东,就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公司补签的合同的期限

公司录用员工后,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签书面劳动合同,规定时间内没签劳动合同的,公司要补签。那么,补签劳动合同时,就要确定公司补签的合同期限的起算时间,因为这可能关系到员工主张双倍工资的权利。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补签的合同期限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补签的合同期限不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

这种情况下,换句话说,没补签劳动合同之前的时间,公司与员工还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为弥补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遭到的损失,员工可以请求双倍工资,并且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提出。

2、补签的合同期限已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

因为补签时包含了之前的劳动期间,实践中的做法是员工的劳动权益未受损失,所以可以免除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不过,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员工还想主张双倍工资的权利时,可以在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时向其主张双倍工资。若是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员工可以及时采取法律措施,避免错过请求的诉讼时效。

最后,现在有些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的责任,正式录用员工后,又没签劳动合同,若是未积极补签合同,将会严重损害员工的利益。所以,在有必要的时候,建议员工可以积极采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

姚硕律师

手机号码:17716909990

执业证号:16501201910099668

执业机构:上海市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A36楼

邮 箱:17716909990@163.com

姚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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