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环境保护是非常重视的,环境保护的内容包括自然生态环境,也包括城市绿化,如绿化带、绿化公园等,破坏环境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那么破坏绿化是不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浙江杭州律师梁俊景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破坏绿化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破坏绿化环境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业,如果造成破坏绿化环境,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1、污染环境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具体行为有倾倒、堆放、处置的是国外和台湾地区的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梁俊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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