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综述
开展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丰富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举措,也是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2019年6月,贵阳市率先在全省启动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在云岩、南明、观山湖区开展试点,并在总结提炼经验基础上,于2020年9月实现全市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在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平台搭建、队伍建设、案件调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提升了法律资源利用率,减轻了法院办案压力和群众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贵阳市市区两级司法局坚持以“为民服务、化解矛盾、促进稳定”为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力度,全面推动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一是始终立足为民服务。在法院设置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对当事人愿意又适宜采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民商事案件,由法院分流至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二是配齐配强调解队伍。各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紧盯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新趋势、新特点,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引进律师、法学专家、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员。如云岩区建成云岩区人民调解员专家库,诉调委将专家库中的律师、法工聘请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南明区由2家律师事务所共同申请成立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观山湖区由贵州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申请成立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市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专兼职调解员560人。三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各调委会全面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诉前、诉中分流案件类型和实施细则等,把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案件类型、运行流程、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升。四是强化协议法律效力。司法局、法院联合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司法确认申请程序,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兑现。五是探索调处新模式。开展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案件调处试点工作,成立南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调处工作站,更好地满足当事人对纠纷化解方式的多元化需求,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办案效率。
二、发挥诉调对接优势,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有机融合。各诉调委紧紧围绕“案结事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不收费、效率高的职能优势,积极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一是将调解结案作为首选的结案方式。除法律规定不得进行调解的案件,所有案件都尽可能的开展调解工作。特别是将容易激化、涉及面广、群体性纠纷作为调解重点,利用调解手段化解。二是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坚持化解矛盾和依法办案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和诉讼的职能优势,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于解决纠纷的方式,促进当事人握手言和。三是坚持诉讼过程全方位调解。充分调动和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将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着力提高调解实际效果。据统计,从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30日,贵阳市各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调解民商事案件29775件,调解成功13984件,调解成功率47%,司法确认9032件。
下步工作中,贵阳市市区两级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优化诉调对接机制,健全和完善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调、工作互动交流等机制,分析研判诉调对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努力推动形成“调解方式创新、机制衔接顺畅、工作有序推进、人民群众受益”工作模式,为民商事案件涉案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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