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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间纠纷调解完善基层法治建设

2021年08月02日09:30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孟关乡位于花溪区东郊,距贵阳市中心18公里,花溪区委、区政府所在地8公里,东接龙里县水场乡、西邻清溪街道办事处、南交黔陶乡、北毗南明区云关乡,总面积68.29平方公里,辖八个行政村,58个自然村寨,60个村民组,辖区常住总人口两万余人,流动人口三万余人。辖区内有省、市、区大中型企业40余家,部分企业生产、存放炸药、雷管、农药、石油液化汽等危险物品,部分企业生产不景气,隐藏着极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境内公路四通八达,有湘黔、黔贵两条铁路线15.6公里及改毛、谷立、长冲三个火车站,由于孟关乡地处城郊结合部,加之驻乡企业较多,交通便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广量大,因此,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对孟关乡两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由于改毛货运中心、汽贸城、传化物流、碧桂圆等一批省市重点建设工程落户孟关乡,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一系列社会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如何化解各类民间纠纷,避免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成为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因此,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孟关司法所在做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全乡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调整充实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使全乡调解组织形成了机构健全,人员稳定,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调处有力的工作格局,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发展。

稳定机构  完善网络

司法所根据全乡各村居人员变动情况,及时配合乡党委政府调整充实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由乡综治委主任任调委会主任,司法所所长任调委会副主任,乡属各部门负责人任调解委员。具体工作由乡司所负责,调解具体纠纷由司法所负责召集所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解,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在乡所辖的八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居委会都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明确一名专职调解员,负责调委会具体事务的处理。各村民小组小组长兼任调解员和义务法治宣传员,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的工作网络。

细化措施  责任到位

司法所坚持对民间纠纷实行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随时排查的制度。要求各村(居)委会每半月对辖区的矛盾纠纷开展一次排查,汇总后上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对全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一次,及时对全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在全乡上下形成下功夫、抓排查、花精力、抓调处、上下联动保稳定的调处格局。同时,全乡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层层开展排查,抓住苗头,超前排查的方法,落实“旬排查、月调处、季报告”制度,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实现了一般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的工作目标。

健全制度  调处及时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司法所坚持定期排查调处制度,排查调处工作“零报告”制度,协调会议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乡党委政府坚持重大矛盾纠纷挂牌督办,限期销号等措施,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持续发展。同时,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协调配合,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在坚持排查调解的基础上,司法所对经过多次调解未果的纠纷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化解矛盾,并义务为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采取这种方式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加强培训  注重质量

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法》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司法所在及时调整充实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夯实调解工作基础,利用每月一次的调解员例会对调解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另外,利用每年两次的法制培训时间,集中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司法所每年至少对专职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次,通过培训,使全乡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加强,调解能力和调解质量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司法所参与和指导各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件,调解成功率为100%,为纠纷当事人义务代书法律文书1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

搞好宣传  确保稳定

近年来,随着改毛货运中心、南环线、富源南路、桐荫路、汽贸城、碧桂圆、传化物流等一批省市重点工程开工建设以来,涉及孟关乡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坟墓搬迁等问题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大幅剧增,给人民调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为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保证施工期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使南环线建设工作得到顺利进行,司法所配合各村居调委会成员深入村寨,做好农户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最真切的了解和调查农户的思想动态,避免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转化成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多年来,因施工造成的各种矛盾纠纷,司法所和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及时采取措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目前,孟关乡无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而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这同司法所及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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